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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分包企业清出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8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6

本报讯(记者 拓玲)为增强劳务企业信用意识,建立、维护公平有序的建筑劳务市场环境,市建委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出现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若情节特别严重,将清出建筑劳务市场。

通知指出,建筑劳务企业必须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劳务分包作业。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负责组织各专业承包企业,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拖欠、克扣或拒付。

建筑劳务企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金额,不得按照与发包企业签订的按工程进度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比例发放工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按劳务人员工作量进行计算,且应直接支付给每个工人。总承包企业按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不能保证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时,劳务企业要动用自有资金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单位可在劳务企业的认可下对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若出现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类别、等级范围承揽工程;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劳务作业的;将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行分包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技术工种人员配备不足进行劳务作业的;组织策划煽动农民工,借讨薪为由闹事,扰乱公共社会秩序,恶意追讨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将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不良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特别严重的吊销企业资质,清出建筑劳务市场。

作者:拓玲

(本文来源:西安日报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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