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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满月 人社部:加强劳务派遣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9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8

中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是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关乎许多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条款。现在,新法实施已满一个月,各地用人单位的落实情况如何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将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13-08-03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满月,山东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万忠说,这的确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同工同酬”的步伐,虽然给企业带来一定压力,重要的是改变了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

万忠:都在往同工同酬上努力了。7月1日这个分水岭比较明显。

记者采访发现:以往执行难的重地是大型国有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现在已有所好转。在郑州一家国企工作的王女士说,单位有着不同的用工身份,有的是和集团签约,有的则是和项目签约。目前,基本工资可以实现同工同酬:

王女士:一些派遣制的就是外包公司来代理招聘一些人员。如果说区别,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一些福利发放的单位不一样,其他的基本上都是一样。

劳务派遣员工早已从农民工开始向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延伸,目前,电信、石油、银行、媒体等行业使用劳务派遣不规范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在石家庄某媒体工作的刘先生说:

刘先生:单位发的高温补助,正式员工是有这个高温补助的,而我们这些劳务派遣人员呢,是没有这个补助的。

还有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用“借调”、“承包”等形式来用工,打擦边球。在上海做快递员的王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王先生:你不干有人干。政策肯定是对我们好,但是老板不一定能做到,他要掏钱,老板要把这些政策条件都要按国家规定做到的话他肯定要花钱。

那么,当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受到损害,该如何维权呢?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表示:

谢良敏:首先找企业工会,由企业工会去协调,如果企业没有工会,可以到所在地区的工会反应,如果在协调解决不了的话,还可以提请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争议的仲裁,如果解决不了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通过正当的程序来解决。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时福茂建议,要加大对执行“同工同酬”不力的企业查处力度,

时福茂:一个是罚款,另一个限制它在一定时间内劳务派遣。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劳务派遣不仅要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资质,更重要的是要对其履行劳动法律义务、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加强监督。

(原标题: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满月 人社部:加强劳务派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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