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08200161
点我发信息
 
诚挚服务 » 资讯 » 材料销售 » 正文材料销售 材料采购 劳务法规 劳务输出 建筑劳务 劳务中介 

太原: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09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4

新华网太原7月31日电(记者刘怀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这一标准较原来的规定有大幅提升,意在保护劳动派遣人员的权利。

细则明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名称冠名“太原”字样或者冠名最大的行政区划为“太原”的,由太原市人社局审核许可;单位名称冠名最大的行政区划为县级行政区划字样的,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许可。

细则还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行协调审批。对申请材料审查、受理、召开专题会议、制作证书、送达等程序全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进入市电子政务审批系统,接受行政效能机构、政务服务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原标题:太原: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新闻视频

 
七月DT模板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最新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诚挚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蜀ICP备16025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