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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醉驾案件高居不下的原因及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0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8

“醉驾入刑”将近三年时间了,其显现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交通肇事案件的大幅下降,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了有效保护。但反过来说,在交通肇事案件逐年下降的同时,醉驾案件却仍没有下降的迹象,我院2012年全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醉驾案件336件,而2013年的案件也达到300件,均占该年全市醉驾案件的一半以上。到现在为止,醉驾案件达到70余件,同比2013年仍处于上升态势,从办理醉驾案件的这几年实践情况来看,笔者认为我县醉驾案件数量持续在相对高位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公安交警部门对醉驾的查处力度大。“醉驾入刑”以来,交警部门多措并举,除成立专门办理醉驾案件中队外,巡警、设卡站、出入检查站、交警中队等也都参与其中,不仅在城区检查,还在城郊及乡镇主要道路、厂区等地拉网式检查;在检查的时间上来看,每天主要集中在12点到13点、19点到21点和凌晨醉驾高发时段。可见,公安机关查处力度非常大,醉驾者基本上无“漏网之鱼”。

二、司法部门对醉驾的打击力度小,起不到对醉驾者应有的惩罚和威慑作用。从公安交警部门移送的醉驾案件可以看出,绝大多数醉驾者仅被刑拘几日便被取保候审,直至法院判决下来也没有改变过强制措施,更有甚者,从因被醉驾查获到拿到判决书都没有尝过一天的牢狱生活。2012年全年因醉驾被判决缓刑的为145件,占起诉的醉驾案件的80﹪,而2013年全年醉驾被判处缓刑的案件为118件,占78﹪,今年到现在为此仅有15件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如此的处罚打击力度令醉驾者根本没有将这样的刑罚放在心上,导致醉驾频发。

三、醉驾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从醉驾者的文化层次来看,绝大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缺乏应有的交通法律常识,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信息相对闭塞,对于“醉驾入刑”这么长时间了,他们也不太了解,导致盲目行事,还认为醉驾顶多也就是行政拘留几日便无事的想法,根本没有想到会被判刑,甚至去坐牢。从醉驾者的态度来看,他们认为自己的驾车本领高,不会有什么事。殊不知除给自身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带来极大危害,所以这些醉驾者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的缺失也是导致醉驾案件仍然高居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醉驾现象仍然频繁发生,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极大地威胁,同时也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很大的隐患,有必要控制醉驾案件数量在一定范围内,就需要采取一些强有力的应对措施: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们驾驶车辆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司法部门要与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协作,通过散发传单或借助电视传媒宣传“醉驾入刑”的法律知识及醉驾的危害,让人们了解和认知醉驾的危害和法律的威严制裁,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和权威作用,同时,在醉驾高发地段设置警示性标牌,在人们聚集、人流量大的地方办醉驾相关的法律知识专栏,全面提高人们对醉驾危害的认识。

二是要加大对醉驾的打击力度,用法律的威严震慑醉驾者,在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执行强制措施,不轻易采取取保候审,均刑事拘留;在法院判决时,根据醉驾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判处拘役的刑罚,一般不适用缓刑处理,这样极大地威慑了醉驾者,将醉驾者的醉驾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中。

三是要适当建立代驾、车辆保安等机构,消除醉酒者的心中顾虑,从而杜绝酒驾。形成“酒后无驾车”的良好社会风气,保障了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榆林市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齐永杰)

(原标题:浅析醉驾案件高居不下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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