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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8  来源:搜狐新闻  作者:搜狐新闻  浏览次数:10
  中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马闯 焦莹)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办理行政许可。

  草案还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将注册资本要求由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提高到不得少于人民币一百万元、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

  作者:马闯 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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