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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月底首次审议 将规范劳务派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9  来源:搜狐新闻  作者:搜狐新闻  浏览次数:8
  中广网北京6月23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调查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受害员工从农民工向白领阶层蔓延。国家多部门一直在行动,将严格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限定,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刘女士是北京某国企的劳务派遣员工,从事财会工作,她说,自己的收入和社保待遇与周围的“正式工”有很大差距。

  刘女士:每个月工资就是1千多差距,多的有几千块钱的差距。

  据保守估计,像刘女士一样的劳务派遣工全国大约有2700万人。对此,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表示,将推动在劳务派遣公司中建立工会,从劳务派遣公司的角度维护职工的权益。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介绍:

  华建敏:通过修改完善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务派遣专门法规或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和“三性”岗位等规定。依法清理和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备相关经营条件、违法派遣、损害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劳务派遣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人社部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及其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禁止用人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下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杨志明:解决中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劳务派遣规范的问题。目前,劳务派遣规范主要是“五清理”:第一,虚假派遣;第二,变相派遣;第三,不签订劳动合同;第四,不参加社会保险;第五,不同工同酬。

  同时,人社部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务用工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实现对劳务派遣的动态监管。

  作者: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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