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琼芬 通讯员 林凌玲) 近日,宁德东侨开发区新的限价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对限价房申请人的收入、户籍、年龄等条件放宽。
据了解,之前,外来务工人员在东侨开发区购买限价房,申请人必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金两年以上 (含两年);如果有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连续缴纳社会养老金一年以上(含一年)。今年初以来,东侨开发区有关部门在走访企业时,企业反映原限价房购买申请门槛较高,多数企业员工难以达到申请标准,无法享受该项政策。
为此,东侨开发区根据企业意见,结合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对该区限价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管理办法,申请购买限价房,外来务工人员只需提供与企业的用工合同等材料。同时,新办法不要求申请人户口事先迁到开发区,只需待购房合同签订后将户口迁入即可;单身家庭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年龄限制也从35周岁放宽到23周岁。
作者:黄琼芬
林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