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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没许可证 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9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14

6月底前没许可证 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南京已颁发100个《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这是按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的行政许可。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于去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就规范劳务派遣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特别明确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说,按照规定,今年6月30日前后没有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作者: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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