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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好经别念歪了(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7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11
这些劳务派遣门脸绝大多数都没执照,应对检查也很简单,检查的来了一走了之,检查完了立马开门,照骗不误。
劳务派遣:好经别念歪了(图)
劳务派遣:好经别念歪了(图)
这些劳务派遣门脸绝大多数都没执照,应对检查也很简单,检查的来了一走了之,检查完了立马开门,照骗不误。

  这些招工门脸的内部条件非常简陋,有的甚至是从事手机维修、打字复印的店铺临时改成,两三名接待人员、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就成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而且,数十家招工门脸房中,仅有两家屋内墙上挂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本报记者 吴迪 摄

  西青区大寺镇大寺村,因坐落地点靠近西青开发区,长期以来一直是黑职介聚集地之一。走进村中的商业街,便能看到路两旁零星分布地打着“厂家直招、免费求职”等招牌的劳务公司。前行200米左右,进入十字街,招工单位几乎一个挨一个,不到200米的路段上,招工门脸至少有70家。“20至30岁、月薪3500元、有班车、临时工每天100元……”各种写有厂家名称和用工要求的招工信息有的做成纸板立在门边,有的干脆写在黄纸上,贴在玻璃门上,俨然“求职一条街”。街面上,随时可见前来求职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在门前了解信息,或进入门脸房详细咨询。

  本报记者 陈玉军 摄

  [关注节后劳动力市场·劳务派遣]

  受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的影响,每年春节过后的一个月,都是企业招工的旺季,同时也往往是黑职介和无良劳务派遣公司借机敛财的黄金季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然而,记者通过连日对企业容量近千家的本市西青区开发区招工环境调查发现,黑职介假借劳务派遣公司名义活动频繁、个别劳务派遣公司“趁火打劫”、尽管各用人单位求工若渴,但外来求职者被收取“介绍费”的违规现象仍很突出。受此影响,政府部门免费介绍工作的公益帮扶反倒陷入尴尬。同时,受劳务派遣被滥用大环境的影响,就业者还要承受同工难同酬、诸多合法权益难得保障的痛苦。针对劳务派遣增加了诸多限制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如何确保招工、用工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各相关部门都应重视。

  1

  记者暗访:

  劳务派遣真假难辨

  骗局几乎无处不在

  西青区大寺镇大寺村,因坐落地点靠近西青开发区,长期以来一直是黑职介聚集地之一。走进村中的商业街,便能看到路两旁零星分布地打着“厂家直招、免费求职”等招牌的劳务公司。前行200米左右,进入十字街,招工单位几乎一个挨一个,不到200米的路段上,招工门脸至少有70家。“20至30岁、月薪3500元、有班车、临时工每天100元……”各种写有厂家名称和用工要求的招工信息有的做成纸板立在门边,有的干脆写上黄纸贴在玻璃门上,俨然“求职一条街”。街面上,随时可见前来求职的外来务工男女,或在门前了解信息,或进入门脸房详细咨询。

  记者经过对其中近20个招工门脸观察发现,这些招工门脸的内部条件非常简陋,有的甚至是从事手机维修、打字复印的店铺临时改成,两三名接待人员、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就成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而且,数十家招工门脸房中,仅有两家屋内墙上挂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暗访交流中,几乎所有接待人员均声称自己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人员,但在屋内只能看到几家用工单位的招工简章,这些人的具体身份根本无从认定。

  “门外贴的那些单位都能去吗?用交钱吗?”记者以替他人咨询为名进入一家号称“劳务公司”的砖房内,向坐在办公桌后的一名男青年问道。这间门脸房的外墙上贴着写有“可如思”、“亚光”、“三星”等十多家企业的用工信息和“男女保进”的承诺。

  “当然可以,年龄、学历符合标准,体检通过就能上班。”该青年一开口就大包大揽。说到费用,该青年表示:“女的不收钱,男的要收100元,不过要去三星公司,得交200元。”进一步交流中记者得知,由于各单位大多招收操作工,女性求职者由于心细和便于管理往往受到青睐,而男性求职者要想进入单位需要他们出面“托关系”,所以要收取“介绍费”。同时,因“三星”等少数企业入职后收入较高,所以收取的费用也高。“不过也不是不能变通,你要是能介绍3个女的来,你就不用再交钱了。”说起薪资待遇,对方承诺,试用期内单位给上三险(养老、医疗、工伤险),转为正式工后,享受五险一金。“进入单位后,拿三四千不成问题,加班多了,拿6000元的时候都有。”

  “学历不够能帮着疏通吗?年龄大了点有办法吗?”记者了解到,多数招工单位要求的年龄一般在20岁到30岁之间,而且有的需要中专以上学历,便试探着问该男青年。“做个假证不就得了?这个我也可以帮忙。”可能是感觉与记者聊得“很投机”,男青年不假思索地答道。同时,屋内其他两名“工作人员”也冲记者发笑,含义很明显:这都不知道,真老土!

  随后,记者先后进入其他门脸咨询,得到的答复几乎和前者如出一辙,向求职者尤其是男性求职者收取100元甚至200元“介绍费”、“好处费”已成了这些“劳务派遣公司”的惯例,甚至是有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也在向求职者收取类似费用。

  交了钱就能保进?据记者观察发现并不尽然,在这里,“保进”的承诺根本禁不住考验。在一家门脸内,来自山东菏泽的小胡正在诉苦:“我去了,人家不管吃住。”“那就去另外一家吧,那里也不错。”对小胡求职不成,接待人员好像早有预料,于是对策张口即来。对此,小胡只能接受,但表情很失落。事后记者了解到,此前小胡来时,对方承诺那家用人单位不仅管吃管住,其他待遇也不错,所以小胡欣然同意并交了100元“介绍费”。但去过之后,小胡才得知对方根本不负责食宿。谎言被拆穿后,对方丝毫不以为意,只答应另外介绍。退还费用?不可能。

  “不退钱还是轻的,不乐意,没准还挨打呢。”黑中介活动猖獗,当地居民如何看待?就此,记者采访了几位大寺村居民。攀谈中记者了解到,伴随着西青开发区的初具规模,大寺村便开始成为黑中介的聚集地之一,黑中介杜撰各种名目收取不义之财,外来求职者被骗光盘缠的情况经常发生,甚至曾因纠纷发生刑事案件。近年来,随着有关部门持续打击和管理的不断细化及对求职者帮扶力度的不断加大,招工企业普遍不愿和中介合作,一些已经具备实力的黑中介摇身一变,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成立了劳务派遣公司,虽然披上了合法外衣,但实际从事的仍是黑中介勾当。而那些没有实力的从业人员,也纷纷打着劳务派遣的旗号伺机敛财。一位老者说:“绝大多数都没执照,应对检查也很简单,检查的来了一走了之,检查完了立马开门,照骗不误。这些人不仅丢大寺人的脸,也丢了咱天津人的脸,是该从根本上解决。”

  2

  怪现状:

  招工难就业难共存 公益帮扶反陷尴尬

  春节回家过年、对工作环境待遇更好的预期、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等必然因素,决定了春节后一个月时间成为各企业因缺人而招工的高峰期,西青开发区也不例外。按理说,在企业用工缺口很大的这个时段,求职者找工作应该相当容易。然而,记者在连续多日的采访中发现,事实并不尽然,现状甚至让人难以理解:用人企业、正规劳务公司花钱“买人”买不到,而求职者掏钱后找工作找不着;黑劳务市场门庭若市,政府部门开办的免费帮扶机构却遭质疑;经免费帮扶的入职者,离职率反倒高于非法途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种种怪现象表明,改善招工环境,劳务派遣市场的整治和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样重要。

  据了解,西青开发区占地150平方公里,区内企业上千家,为这些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劳务派遣机构更是数量庞大。在当地,注册人数在万人以上的劳务公司就有“赛达”“西职”等。劳务派遣机构运营方式是通过向用人单位输出劳动力获取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费。

  “现在我们花钱都‘买’不到人,好几家单位我们都没法继续合作了。”接受采访时,西职劳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目前开发区内与该中心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很多,而且目前普遍缺人,但该中心无法满足所有关系单位的需要。为了更多地吸引求职者前来,该公司采取了“花钱买人”的办法,即每当有一个求职者成功被用人单位录用,该中心将向介绍人支付至少100元的费用。“即便如此,效果也不是很好。”

  连日来,记者咨询本市多家劳务派遣机构了解到,“用工荒”问题在本市其他区县普遍存在,目前全市范围内的劳务派遣机构几乎都在面临与“西职”相同的境遇。

  “24小时求职公寓”是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破解“招工难”和“就业难”这一两难问题而专门成立的公益帮扶机构。该机构向外来劳动力提供“免费找工作、免费吃住”“全天24小时接待,争取24小时内上岗”的服务,自2011年2月6日成立以来,该机构已向开发区内企业送工4万余人,有效地缓解了区内重点企业的“用工荒”。该公寓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走访调查,春节后开发区用工需求在30000人左右,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含汽车)和医药化工这三大产业的用工需求排在了前三位,其中一线操作工需求约27000人。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招揽求职人员,还邀请厂家来公寓现场招聘。自初六开始,三星公司每天都来这里现场招聘。截至目前,已有4000多人通过我们的免费帮助进入了理想的企业。”

  3月1日下午,“24小时求职公寓”专门设立的“求职超市”大厅内,近200名有意前往三星公司工作的男女求职者正静静地坐在大厅内,排队等候面试,院子里还有数十名求职者前来咨询报名。据了解,这些求职者大都来自河北、山东、山西等地。

  招聘会期间,记者采访了三星公司现场招聘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愿意到三星公司工作的求职者确实较多,公司方的可选择范围相对较大,每天面试通过的人数都超过了百人,但尽管如此,截至当天仍有1000余人的缺口。另外,为了尽快招满,该公司此前已向合作机构做出了额外每人支付数百元“招工费”的承诺。对于招工中存在的收费行为,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除了厂方直招外,只和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体检费用也由公司统一支付,求职者不用交任何不合理费用,一旦发现有劳务派遣机构借机向求职者收费的行为,我们会终止合作。”

  “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不收费,你们知道吗?”在大寺村劳务市场暗访时,记者曾先后向约20名求职者发问,其中10多人摇头表示不知情,只有3人表示知道,另有3人知道“24小时求职公寓”。记者追问:“明知有好地方为什么不去?”来自河北邢台的小韩回答:“听说都是骗人的。”言下之意,花钱找工作“天经地义”。

  “都是那帮黑中介在捣乱。”谈起公益帮扶被恶意歪曲造成的误解,“24小时求职公寓”负责人相当气愤,“他们不仅大肆骗钱,还造谣诽谤,这些我们早有耳闻,更可气的是,他们在造谣诋毁我们的同时,还把交过钱的求职者送到我们这里来接受进一步服务,人家还以为是我们收了钱,我们想拒绝都不成。你看,那辆轿车就是黑中介开来的,你说可气不可气!可气归可气,能有什么办法呢?”说到办了好事还要“背黑锅”,该负责人不住摇头苦笑。

  “还有一个怪现象值得注意,很多用人单位都做过统计,我们公寓派送的人短期离职率要高于被骗了钱的群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对我们的认可度。”该负责人说,“对此我们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那些免费进入企业的,一旦感觉工作难度大或心情不好,很容易选择离开,反正没花一分钱,没什么损失。可被骗过钱的那些人就不一样了,同样的情况他们往往选择忍耐,等把花出去的钱挣回来再说。如此一来,离职率的差别就在所难免。怎么解决?只有招工环境彻底净化了,这种怪现象才能消失。”

  3

  求职者说:

  劳务派遣滥用严重

  面对不公忍气吞声

  记者调查发现,真、假劳务派遣机构违法向求职者收取费用,只是劳务派遣职能被滥用的浅层次表现。调查期间,记者先后采访了多名在本市有过就业经历的外来务工人员,得知违背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险缩水及被迫离职后得不到合理赔偿的现象较为突出。

  来自河北沧州的男青年小刘来津3年,其间曾在滨海新区、北辰、静海、西青等地求职打工,其中有一年半的时间工作在西青开发区。在大寺村一间临建小屋内,记者见到了小刘和他的同伴,昏暗潮湿的小屋7平方米大小,一张床、两把椅子就几乎占满了空间。每月租金240元,小刘和同伴各出一半。谈到求职、就业感受,今年27岁的小刘滔滔不绝地道出了内心的酸苦。“花钱求职那是肯定的,可那点损失跟就业后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小刘说,他通过劳务派遣,此前经历的单位规模都不算很大,“可正是因为不大才不规范,厂里活忙用人时,班组长对你态度挺好,一旦订单完成,人手富余了或是快到转正期限了,厂里就开始想方设法挤对你,一个3元左右的零件没装好,一张口就扣你100元,不服可以辞职;这个车间你刚干熟练,就派你去条件差的另一个车间,还恶语相加,不同意?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很多人都是这么被挤对走的。另外,试用期内没有保险,不乐意你可以走人,试用期过后说是上保险,可我在一家工厂干了3个多月,根本没见到投保凭证,而且我该交的部分倒是按期扣除了。那一次我无奈离职后,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投保凭证,可对方先是说负责人不在,几天后又说手续正在办,10多天过去了还没有消息,我只能作罢。还有,没干满一个月因故离开,想办离职手续没门,对方就一句话,办不了,我的一个老乡在塘沽打工时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最终白干了18天,一分钱没拿到。都说管理规范的好单位有的是,我怎么就一个都没碰到呢!投诉?你等得起吗?再说孤身在外的,万一出事怎么办?认倒霉算了。”

  “好单位不是没有,是太难找,还有的单位为了怕找麻烦,本市户口的干脆不要。”与小刘同屋的小张来自本市宝坻区,在西青开发区打工5年多,历经6家单位,其中在某单位持续干了3年。他说:“现在大部分打工者的收入在扣除保险后也就2000多元,根本不是中介说的好几千元。另外,加班费是不少,可加班机会不多,你想多挣钱都没有机会。再有就是转正前后的待遇相差千元以上,可有的单位明明过了试用期,干的也和正式工没差别,却迟迟不给转正加薪,多问几句就以辞退相威胁。个人对单位,我们本来就是弱势,没理可讲,只能忍气吞声。”

  采访中,对上述因劳务派遣被滥用造成的不公正待遇,多名被访者都表示曾经经历,已经“见怪不怪”了。

  名词解释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公司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上班的公司,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实际上班的公司是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用工单位如何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律师说法

  劳务派遣滥用

  都有哪些表现?

  就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本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向龙律师表示,实践中很多用工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在一些长年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实施“逆向派遣”,在与本单位部分职工解除合同后,让其再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派遣机构将这些劳动者再派回本单位继续工作。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自设派遣公司,把一些员工重新纳入被派遣劳动者行列。另外,有的企业甚至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派遣到原岗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如此一来,劳务派遣范围不断扩大,派遣劳动者人数也不断增加。”张律师补充说,“同工同酬应当理解为从事相同的工作,工资及福利待遇应当大体相当。可在现实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

  张律师介绍:“2012年12月28日,《劳动合同法》修订案正式通过公布,该修订案专门针对劳务派遣实施了诸多限制,首先,劳务派遣重新设立许可,并提高进入门槛,其中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还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其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与本企业用工同工同酬;另外,进一步明确了劳务派遣适用岗位的限制,规定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且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职能部门

  循序渐进争抢空间

  源头治理劳务派遣

  黑中介猖獗,公益帮扶机构难以摆脱尴尬;正规劳务派遣经营惨淡,黑中介却生意红火。就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管问题,记者采访了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管理科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对西青开发区的招工环境问题,区委区政府都非常重视,在开发区兴华三支路宁发别墅9号设立分中心,在打击不法职介、监管劳务派遣机构的同时,还专门设立“24小时求职公寓”,为区内企业及求职者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在打击黑职介方面,除日常巡查和接举报查处外,我局每年都要联合区公安、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实施至少两次集中治理行动,上次集中行动是在去年6月20日和21日,经过提前摸底,对17家未经许可和登记却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予以当场取缔,另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违法收取劳动者财物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下次集中行动将很快实施。”


  “根据相关规划,在‘24小时求职公寓’附近,一个规范的大型劳动力市场将于今年年内建成。该劳动力市场将容纳多家劳务派遣机构进驻,还可为厂家提供现场招聘场所。”该负责人表示,大型劳动力市场的投入运行,将会大大挤压非法中介的生存空间,从而起到净化当地招工环境的作用。

  另据该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其中对劳务派遣的准入门槛、审批程序、适用岗位限制等更加明晰。对此,国家人社部和市人社局系统都非常重视,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开始着手进行。

  本报记者 陈玉军

  作者:陈玉军 吴迪 陈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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