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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网上劳务中介公司招工 三名学生白干三天报警求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28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网易新闻  浏览次数:5

家住濉溪经济开发区的耿某及同学3人,提前从外地打工回来过春节,本想着在家附近找点活干,挣点零花钱,便通过网上某劳务中介公司找到陶某在濉溪经济开发区承包的一项工程,没想到3人因吃不了苦,干了2天就不想干了,陶某却将其3人的身份证扣押不给,耿某等3人报警求助。

原来,2月6日上午,耿某在网上某劳务中介公司看到一则招聘,工作又不累人,还是当天结算工资80元,且工作地点就在濉溪经济开发区,距离耿某及同学的家很近,上班也挺方便,耿某及同学3人便打电话联系该劳务中介公司,约好下午见面地点。

当天,劳务中介公司的人和一位自称是江苏泰州的包工头陶某,一起与耿某3人面谈后。得知陶某为了赶工期急招人,耿某3人都是20刚出头的小青年,具体工作内容和事项也没细问,感觉和网上说的一样,就没有提出异议。当着耿某3人的面,陶某付给劳务公司中介费900元(按每人300元中介费计算)。

次日早上8点钟,耿某及同学3人准时来到和陶某预约的工作地点,干了2天后,3人认为工作太累,生活条件太差,且不是当天结算工资,并不是当初网上承诺的那样,就不愿再继续工作。

陶某则认为自己通过中介公司叫他们3人来工地干活,每人中介费就花了300元,如果干2天就走,自己损失太大,就将耿某等3人的身份证扣押不给,相互之间产生纠纷。

溪河派出所社区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首先对陶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指出除公安机关外,任何人都无权扣押他人的身份证,同时做耿某等3人的工作。

经过民警耐心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陶某当场将身份证还给耿某3人,而耿某3人为弥补陶某的损失,自愿再白做1天工凑够3天,达到扯平中介费的金额,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民警告诫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网上的信息,遇事要沉着冷静,问清事实,以免上当受骗。(淮北晨刊)

作者:淮北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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