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方晴 通讯员周欢欢、刘佳星)得知广州某公司急需工人,刘某、蒋某、陈某做起非法入境越南劳工的生意,为劳工伪造133份户籍证明和22张临时居民身份证。近日,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三人被从化法院判决8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刘某、蒋某、陈某三人原在东莞等地从事劳务中介工作, 2014年1月,陈某听说广州某科技公司计划急需招聘200名工人,便告知被告人刘某。为了与该科技公司签订《代理招聘合作协议》,刘某、蒋某找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伪造了“东莞市百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公章,与该科技公司签订《代理招聘合作协议》,并于2014年2月下旬派遣了约170名工人到该科技公司工作。由于派遣的工人大部分都是非法入境的越南劳工,刘某、蒋某就搜集了一些与越南劳工身份不符的户籍证明资料、临时居民身份证资料套用在越南劳工身上,并伪造多个“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让越南劳工顺利混进该科技公司非法就业。
2014年3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在该科技公司查获了被告人刘某、蒋某伪造的“户籍证明”133份,伪造的“临时居民身份证”22张及上述的《代理招聘合作协议》。
作者:方晴 周欢欢 刘佳星